今年,铅笔盒里有一支旧得微残的自动笔。每次写字都得稍微用力按才能把笔芯按出来,笔盖被铅笔芯弄的黑黑脏脏的,明显的裂痕划过了笔的下半部分。这支笔,陪我走过了8年的岁月。
记得小学升上3年级之后,最令我 开心的一件事情就是终于可以用摆脱木铅笔,用自动笔做作业了。那时候每个人买的自动笔都是昂贵的名牌,守在铅笔盒里像个宝。而我却在茫茫的“笔”海中看上了它。也许是因为心境还在那个简单就好的心态,所以那些又粗又肥的名牌看在眼里也只不过是奢侈品。也因此我的铅笔盒里多了一个成员。
12岁的小六评估是一次难忘的体验。除了那可恶的H1N1把原本近乎完美的毕业旅行梦摧毁以外,那是第一次我把那支和我一样帅的自动笔弄“伤”,也是第一次我因为文具损了而有那么一刻的心疼。那次以后,笔盖的小耳朵留在了考场;而自动笔,留在了书桌边的笔筒,陪伴灰尘。
我承认在某件事上,自己难免会有少许的完美主义。却也因此,现在想起当时自己竟然因为自动笔盖少了一个耳朵而选择不再“重用”它的时候,自己有多么地幼稚和无情。多少个夜里,我独自在书房里啃书的时候,望着我苦读的是被冷落的它;多少次懒惰从书包里挖出铅笔盒的时候,我用来做功课写字的也是它。
然而我一次又一次地跌坏了一支支的自动笔,也一次又一次地买了各式各样的新笔再用,却忘了笔筒里有一支我曾经是多么呵护的缺陷美。
可是现在,唯一它再怎么残我也坚持用的,竟然又是那支早已离完美很远的自动笔。旧了,残了,脏了,却因为如此,我更习惯我曾经习惯的它。在想不通的数学题面前,习惯性地咬着那断缺的耳朵;在分析着难以捉摸的白话文文章的时候,也习惯性地转着它让大脑思考。现在,我让它回到我的世界,就像当初付钱的时候,它把它的一切交托与我一样,我们可以紧紧相依。或许我知道,我可能没有多少时间可以再握着它,把一笔一画写在白色的作业本里。
偶尔在班上做功课,还是会瞄到左邻右舍的同学铅笔盒里或手上握着的自动笔。依然有各式各样的、粗细不一的不同类型映入眼帘。然后再低下头看一看自己手上的自动笔。无奈地笑一笑,继续做作业。它身上的每一个缺陷,都那么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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